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锡政发〔2012〕1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2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为切实抓好2012年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成117项具体工作,在各分管市长的带领下,由责任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为把无锡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附件:市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市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一、目标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以上。(市发改委、财政局)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以上。(市发改委、商务局)
3.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指标。(市经信委、环保局)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 (市发改委、人保局、农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人保局)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市物价局)
二、任务分解
(一)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确保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7.加强对宏观经济走势的跟踪分析和预测预警,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8.加强生产要素供给,积极组织煤电油气调配,着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资源需求。(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
9.广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在锡金融机构更多争取国家信贷资源投放,确保新增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和苏南平均水平,各类融资总额比上年有所增长。(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10.落实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人才、资金等要素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市经信委、发改委、人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