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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循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稽察报告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循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稽察报告的通知
(青发改稽查[2011]1733号)


海东地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青海省201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稽察计划》(青发改稽察[2011]167号), 10月13日,我委派出稽察组对循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了专项稽察。现将稽察报告印发你委,请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建设程序,加快工程进度,并做好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工作,以确保项目建成后的有效运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循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稽察报告

  一、项目概况
  循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10年4月由省发展改革委以青发改环资[2010]246号文批复可研,2008年11月省环保局以青环监[2008]121号文批复环评报告,2010年11月省住建厅以青建设[2010]749号文批复初设,2010年12月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中心以建设审字[2010]第495号文下达设计图纸审查合格书。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污水处理采用底部曝气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卫生填埋。主要生产构筑物包括进水控制井、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沉沙池、配水井、uv消毒池、浓缩脱水机房等生产设施,以及厂内生产生活管理用房、变配电和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839.51万元,资金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2010年8月18日青发改投资[2010]1203号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3840万元,本次下达18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10万元,县自筹32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建设单位循化县建设局于2011年1月底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3月工程开工建设,已完成氧化沟、粗格栅、细格栅、综合楼、提升泵房、污泥池、配电室等13个单体工程的主体建设任务,完成土建任务约75%;设备已签定合同,近期设备可到货,进行安装,力争在11月建成投运。
  截至稽察时,实际到位资金1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10万元,临时借款100万元。已支付资金1243.7万元,其中完成投资883.7万元,预付工程款100万元,预付设备款260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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