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着力改善供应关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立和完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价合理合归。(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3.完善房地产服务体系。规范发展住房信息咨询、估价、经纪等中介服务,制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发展物业服务,提高市场化程度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三)健康与体育服务业。
1.全省体育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同比增长25% 以上。(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2.引导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医疗资源来川投资设立高水平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培育和发展温江健康园、峨眉(眉山)彭山、青城武术健身养生产业园等健康产业园区,培育发展营养保健、健身娱乐、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业。(责任单位:卫生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引导和培育体育服务机构。引导和培育“专、精、特、新”的体育服务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体育中介机构,引进和打造3个以上国际国内知名的体育赛事和产品。(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十四)节能与环境服务业。
1.推动环保节能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节水标志产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绿色认证(可)工作,大力开展环保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评价,向社会发布全省环保节能重点技术和重点装备产品名录。(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2.建设分类回收体系。逐步建设农作物秸秆等综合回收利用体系、餐厨油污回收体系等分类回收体系,推进综合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
3.开展节能服务。引导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建设环保产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展合同环境服务试点,推行绿色采购,鼓励环保企业提供系统环境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五)文化与创意服务业。
1.全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增加值比2011 年增长 15% 以上。(责任单位: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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