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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现代物流业。

  1.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 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现代物流网络建设。依托已有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推进成都航空铁路两枢纽、新津物流园区和新都、龙泉、高新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建设。引导各类资源根据重点产业布局集聚,加强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泸州、宜宾、达州、乐山等地物流集聚区建设。重点培育电子信息、重大装备制造、酒类、钢铁、农产品冷链、粮食、零担和小件快递等专业物流集群。探索建立“物流超市”,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力争培育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5家。(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建立物流信息平台。争取完成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自贡、泸州、宜宾、遂宁、内江、广元、达州等试点城市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

  4.加强物流统计。建立完善全省物流统计月报、季报制度,开展季度运行分析。(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三)现代金融业。

  1.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3% 以上。(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2.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世界知名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以成都市为中心加快开展金融市场、金融后台服务、金融支付清算、农村金融、融资性担保机构等项目建设,推动金融业集聚发展,推进西部金融机构中心、金融交易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较强的金融聚集辐射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

  3.加快推进银行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规范发展地方准金融机构,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改革发展农村信用社,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开展业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

  4.推动金融保险创新。推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动股权投资、信托、租赁等直接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推动商业健康及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各类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在四川先行先试。(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财政厅、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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