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2]6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2年推进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12年推进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工作方案
2012年是我省从实施《四川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12年)》转向实施《四川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860亿元,同比增长 12% 。(责任单位:商务厅)
(二)力争全省服务业实现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5% 以上,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达到 55% 以上。(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三)力争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700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比重达到35%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力争全省服务业外商投资直接到位超过50亿美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60亿美元。(责任单位:商务厅)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服务业与“两化”融合发展。
研究制定服务业与“两化”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全省“7 +3”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推进 10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现代物流、金融、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渗透到制造业流程中,与先进制造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10个商贸流通、文化创意、旅游、体育健康等生活性和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各地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优先安排保障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用地,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城市发展同步增长。(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