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1.完善人口政策。统筹考虑四川人口发展实际,推进人口政策完善相关研究论证工作。做好《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维护法律严肃性。继续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执法工程。深化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培育并推广一批全国、全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和考核评估。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诚信计生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3.深化利益导向。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落实民族地区“少生快富”工程。推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奖励扶助工作特殊程序试点,组织“三项制度”资格确认质量抽查。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节育手术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等制度。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部门)
4.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民族地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继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成一批优质服务示范站。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确保技术服务规范安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国优”、“省优”创建工作提质提速。加强对未婚人群、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5.繁荣人口文化。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群众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创新载体,拓展阵地,优化传播方式,培育新型人口文化。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幸福家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促进农村家庭人口文化繁荣发展。推进党校人口理论教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社会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