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5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39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1〕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人口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迁移和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为目标,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
(一)人口总量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8‰以内,人口总量控制在9071万左右。
(二)人口素质目标。普及学前1年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66.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进一步提高。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覆盖面达到60%左右,目标人群检测率达到80%。初步实现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服务均等化。
(三)人口结构目标。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0左右。社会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四)人口分布目标。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80%。
上述目标中,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为约束性目标,其他目标为预期性目标。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约束性目标完成,力争预期性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