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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2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公共卫生部分)、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哨点监测
  针对各辖区存在不同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重点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调查。以矽尘、正己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苯、镉、铅、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筑建材、电子、电池制造、制鞋、宝石加工、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哨点布控和检测工作。
  六、深化全市职业病危害专项调查工作
  继续完成深圳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及深圳市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全市摸底调查情况,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因素调查干预工作。
  七、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病诊治质量
  继续完善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体系及职业卫生机构考核评估体系。提高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对疑似职业病诊治水平,规范疑似职业病报告。加大全市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及监督指导力度,做好深圳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的技术能力现场审核工作,规范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机构的业务运行,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工作,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国家职业病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职业病临床治疗、康复水平。
  八、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放射工作场所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射线装置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提高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分析水平,满足放射诊疗机构技术服务需求。按照卫生部新规范,做好核电站(50公里)范围内深圳地区居民健康调查与疾病登记工作,做好核电站周围大气沉降物、食品、饮用水、生物样品监测。
  九、深入做好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1─2015年)》、《深圳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11-2015年)》,配合全市职业卫生重点工作,加大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力度。加大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宣传力度,探索职业健康大讲堂活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培训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参与式职业健康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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