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监管企业的卫生管理层、重要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开展内部自我管理,强化自律,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预警通告、卫生监督专题报道的公布,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三是提高突发舆论事件应对能力,加强新闻宣传能力培训,建立和完善舆论信息监测、报告、处置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妥善防范和处理好突发舆论事件。
附件3
深圳市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总体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政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工作,加强放射卫生监管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卫生、安全生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发展改革、科工贸信、住房建设、环境、财政、编办、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间密切配合、社会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局面。
二、积极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大力推广宝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经验,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明确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内容,科学测算资金投入;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探索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机制。
三、推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工作
针对我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推进艰难的现状,借助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有效推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开展,努力在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
继续完善我市职业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体系,重点加强基层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探索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进一步强化社康中心职业病防治相关职能(疾病监测及职业健康教育),加强职业卫生服务资源整合,扩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覆盖面,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以市职业病防治院为中心,各级职防机构、指定区域医院为主的应急救援机构能力建设,化学中毒和核辐射的医疗救治能力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