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稽查及督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上级稽查和内部稽查相结合,严格执行卫生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二是文书稽查和现场稽查相结合,切实查找执法办案各环节中的缺点不足,并及时纠正;三是加强对基层的督导和指导,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充分了解基层卫生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特别是大案要案查处、年度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提高案件查处情况在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评估所占比重,完善信息系统绩效评估辅助系统对各区执法办案情况的考核评估功能;二是探索建立卫生监督员执法激励机制,将卫生监督员执法办案情况纳入个人晋升、年度评优的考核内容,鼓励卫生监督员勇于善于敢于依法履职;三是对多次违法企业建立“黑名单”,加强对其的监督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四是强化追踪各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卫生监督意见落实;五是妥善做好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协助调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三、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
依托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市卫生行政许可“六统一”,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理顺内部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绩效评估工作;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对卫生行政许可内容、许可条件、内部流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全面实施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窗口服务的便捷性、透明度和高效率;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加强对窗口人员行政服务礼仪、服务用语、心理素质、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培训,通过窗口向市民展示卫生行政服务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四、全面做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一)重点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落实任务和目标,一是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政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间密切配合、社会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局面;二是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摸清职业病危害企业情况;三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职业病危害监管;四是完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批流程,实现监督常态化,依法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五是继续做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日常监督工作;六是重点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十周年等宣传工作;七是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