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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年度工作报告(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六、年检程序

  (一)2012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接受初审;
  (二)2012年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检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三)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年检结论,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上签署年检结论,加盖年检戳记。

  七、年检要求

  (一)各社会团体如实填报2011年《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表》,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对无故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停止提供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二)对“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限于6月30前整改完毕,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出具审查意见。

  (三)凡使用或即将使用会费专用票据的社会团体将原手写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及《票据领购证》一并上缴并请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主楼1109室(哈尔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年检。

  (四)对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八、年检机关及联系电话

  (一)市登记管理机关:哈尔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年检地址:
  1、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主楼1109室进行年检。电话:84664415
  2、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民政局窗口进行年检(道里区新阳路296号,电话:84529615-8125、8126)。

  南岗区:86211126 道里区:84557583 道外区:88368859
  香坊区:82121094 平房区:86805316 松北区:88107371
  呼兰区:57334821 阿城区:53735778 五常市:53588866
  双城市:53112244 尚志市:53351000 巴彦县:57522182
  依兰县:57238126 延寿县:53021181 木兰县:57096657
  通河县:57422351 方正县:57116253 宾 县:57983606-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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