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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自觉性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推动各项工作深入落实。

  一是要明确新年度市委市政府赋予环保工作的艰巨任务。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确定了2012年全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要实现“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必须更加充分地发挥环境保护在“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在推进“环境自觉”的社会氛围中努力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中有所作为,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市委提出的深入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赋予了环保部门新的任务,要认清环境保护在为经济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保障稳定中的重要职责,积极倡导民生环保,不断强化“环保为了人民群众、环保依靠人民群众”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把改善环境质量、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环保工作最高的价值判断标准,自觉做到“环保为民、环保便民、环保利民”。市委2012年工作要点,对“加强生态建设和节能环保工作”作出了部署,要紧紧围绕市委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主攻方向,真正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要把贯彻全会精神与落实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1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天津环保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了2011年我市的环保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的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了2012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全面加强污染防治,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制,把严格环境准入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深入推进减排五大任务实施,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作贡献;全力实施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水平;精心组织实施“十二五”环保各项规划,推动环保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好市委全会和我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是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面前的重大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部署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合理安排内容,创新工作手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中,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辱使命,把天津环保工作推向更高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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