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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关于新系统启用以及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关于新系统启用以及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测与评价综〔2011〕220号)的规定:在建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简称“新系统”)将于2012正式使用,为做好新、老系统的衔接工作,保证老系统数据在新系统中的正常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

  (一)数据上报: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使用新系统上报,原ADR系统的上报功能停用。

  (二)数据审核(包括修改、评价、退回、删除等工作)

  1、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审核。

  2、通过原ADR系统上报的数据(即2011年底以前的数据)在原ADR系统中进行审核。这些数据应在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审核,新系统不再对原系统中的数据做任何审核相关的操作(各省历年未审核数据将发到各省或直辖市中心邮箱)。

  (三)数据迁移:原ADR系统中的数据省或直辖市中心完成审核后,将整体迁移到新系统。迁移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四)数据检索统计

  1、原ADR系统中的报告数据(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之后,可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

  2、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

  注:新系统使用后,检索、统计将在本省服务器内进行。

  (五)其它:原ADR系统停用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平台

  (一)数据上报: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使用新系统上报,原器械系统的上报功能停用。

  (二)数据评价

  1.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评价。

  2.通过原系统上报的数据2011年12月30日前在原系统中进行评价,如逾期未评价完成,2012年1月10日开始可在新系统中继续评价。

  (三)数据迁移:老系统中的数据在2012年1月1日至1月9日期间,将整体迁移到新系统。

  (四)数据检索统计

  1.原系统中的报告数据(2011年12月30日以前的数据)在原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之后,可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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