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六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第六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的通知》(沪公局发[2010]21号)(具体通知见www.sipa.gov.cn)的要求,定于2010年8月起,开展第六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评选活动。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奖”的推荐单位,负责辖区内公民、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申报材料的受理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专利奖”共设三个奖项:发明专利奖、实用新型专利奖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发明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实用新型专利奖、外观设计专利奖不设等级。
二、评奖条件和要求
1、2010年7月1日前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效专利;
2、专利权人为本区公民或注册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3、该专利没有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纠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情况;
4、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5、所申报的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作出重大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作出重大技术创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创新设计的;
6、该专利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在实施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中,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项目可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参评个人和组织按规定如实填写《第六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申报推荐表》(附件1),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书面申报材料1份、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寸)2份(黑白或彩色均可)及申报材料和项目照片的电子件,送交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局初审后,推荐至市发明创造奖励办公室。
四、截止时间及材料送交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