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掌握某行业、某领域重要实验技能,或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
(二)重点创新项目类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创新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2、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注:1、申报人需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且回国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2、申报人每年回国工作时间少于9个月的,请说明理由,或者提出过渡计划。
三、申报程序
1、创业类人才申报程序。创业企业按要求填写《上海千人计划创业人才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企业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报送新区科委。
2、创新类人才申报程序。用人单位填写相应类别的《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报送新区科委。
四、申报材料
创业类人才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报送的具体材料如下。
1、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6份,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须合并装订;个人信息表另附)。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4、破格人选推荐表(如有2人以上应合并装订)。
(二)附件材料要求
创业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新类人才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报送的具体材料如下。
1、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5份,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须合并装订;个人信息表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