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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的通知


  申报B类创业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其创办的企业必须完成相关注册手续且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5、申请团队资助须作为科技研发或社会科学研究团队被高校、科研院所或大中型企业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回国创办企业,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及以上团队。申报团队资助须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6、已获得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的留学人员不能申报。一位申请者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7、浦东新区科委只受理浦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

  四、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要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上(http://www.21cnhr.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五份),送交所在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委审核盖章后,向受理窗口集中报送。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五、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3月12日至4月11日。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12日至4月12日。

  3、资格认定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4、浦东新区科委窗口受理时间:4月13日16时前

  六、联系方式

  1、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受理窗口地址: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梅园路77号),电话:32508029、32508030。

  2、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到新区科委窗口。

  浦东新区科委(浦东新区科技认定服务中心)窗口:上海市浦东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丁香路路口)二楼5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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