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自主创新发展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12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科委《2012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沪科合(2012)6号)的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新区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企业创新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企业创新创业(B类)分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两类。企业创新类主要资助企业所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科研项目。企业创业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自主创办科技企业的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和后续技术研发工作等。
2012年度资助重点为: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天航空工程、海洋工程、金融、航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会展传媒、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等。
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团队资助为30至50万元;自然科学及企业创新创业类项目为20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为1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非创办企业类人员一般应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创办企业类人员一般应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3、在国(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9个月(含)以上。
4、申报B类创新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二、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