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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沪科[2012]43号)的要求,浦东新区科委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新区的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项目依托单位须在200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且应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二、本年度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也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申请者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四、2012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将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建设,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中的优秀科技人才;鼓励高校研究院所科技人才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五、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含优秀学术带头人或B类,含优秀技术带头人)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六、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2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由新区科委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七、按照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程序: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网上评审通过者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见面会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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