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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处室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工作不主动,没有将信息公开纳入本处室日常性工作;个别处室推诿责任、拖延时间,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率;有的处室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还有的处室提供的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委公开内容之列等等。

  (二)建立信息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为了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目前由信息中心牵头,正在制定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处室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与处室年度工作实绩挂钩,强化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工作有人抓,公开有制度,责任有落实。

  (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一是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我委制定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策都应该公开。要认真领会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十三项具体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要切实加强委发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凡是在发文稿纸上设置的“政务公开意见”栏中明确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文件,必须按照选择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在网站公开的,需要提交经委领导签发的发文稿纸复印件和电子文稿,由信息中心发布。坚持“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不允许公开上级和其他部门制发的文件;三是要认真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做好网上发布和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等工作。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尤其要落实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件邮寄来的依申请公开资料的接受、流转和答复工作,以免因工作疏漏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信息中心负责由职能处室提供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公共查阅点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受、流转和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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