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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报考事宜的通知

  (四)考生必须亲自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接受审核。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缴费标准及时间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医师资格考试费。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及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szhpfpc.gov.cn)查询。

  五、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准考证的时间

  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szhpfpc.gov.cn)查询。

  六、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试用机构应当对试用人员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用机构在为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推荐函等材料之前应当核验其学历的真实性、其资格的有效性,均须加盖本机构公章。如盖试用机构的内部公章(如医务科章等)则无效。

  深圳考点将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进行网上查验,经查验确属假证的,除将持假证的个人公开曝光外,还将对为持假证的个人开出《试用期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试用机构进行全市通报,并依法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直至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在本单位的公告栏张贴本通知,使考生周知并互相转告。

  附件:
  1、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略)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4、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2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编

 

申请级别

执业医师    □

执业助理医师  □

申请类别

临床 □;口腔 □;公卫 □

中医 □;中西医结合 □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试用时间

(年、月、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试用期岗位类别

临床 □;口腔 □;公卫 □

试用期

岗位专业

 

中医 □;中西医结合 □

试用期间工作

的基本情况

 

试用期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考核合格,同意报考。

试用机构法定代表人      试用机构公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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