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中打印)。
(1)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
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报名申请表一经涂改,必须重新打印,并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2)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和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函原件(均盖公章)1份。
(3)计划生育部门的考生需提供拟执业机构的上级主管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同意函原件(盖公章)1份。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要求: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对应信息一致,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公章内容一致。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如属下列情况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中专升专科、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中专、专科毕业证书。
(2)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3)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4)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未验证的考生在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之前要做好相关学历证书鉴定(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鉴定部,电话:020-37626990)。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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