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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早出台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尽快落实100个大类中的具体项目,并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创造必要条件,在确保续建项目按进度要求竣工投运的同时,有序开工建设一批新的项目。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0万人。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五保集中供养、养老服务设施、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彻底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养老遗留问题。确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残疾人、高龄老人、孤儿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250元,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蛋奶工程”,深化省部共建,完善新校区设施,加强“西部高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校车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切实解决好进城落户和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快省属医疗机构、精神障碍防治和智障儿童收治教育中心建设。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继续推进县级“两馆一院”维修改造,完善基层文化站活动设备,完成25万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城市、工矿区及林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保障房436万套,竣工交付使用30万套。落实好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纲要,抓紧编制进入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吕梁山区等国家片区的县区扶贫开发规划,完成陕南8万户、29.5万人和陕北2.2万户、8.8万人的搬迁,按新标准实现脱贫60万人。加强“平安陕西”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完善防灾减灾设施。实施农田灌溉、设施农业、农贸市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等项目,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0万口,解决220万饮水困难群众的饮水问题。

  6大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扎实推进节能节水减排。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抓好西安、宝鸡、咸阳等“城市矿产”基地、餐厨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商洛尾矿利用示范基地和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大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责任,开展电力、水泥、石油石化等行业能效对标,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大力加强节约用水工作,抓好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万元GDP水耗下降5%,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加大与东部省份合作力度,开展节能减排指标置换,积极争取国家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试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运用已有成果加快产业化步伐,鼓励企业优先选用先进节能环保设备。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改项目100个,实现节能量50万吨,淘汰落后产能150万吨。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争取一批县区进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秦岭国家中央公园的申报。启动实施京津风沙源榆林治理项目。加强已建成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争取再上一批项目。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制定低碳产业发展促进办法,倡导低碳生活生产模式,积极争取国际绿色发展基金,更多落实CDM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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