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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确认何锡君等31位同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确认何锡君等31位同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浙水人〔2011〕38号)


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2009〕187号)等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或初定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确认何锡君等31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布。

  省水文局何锡君、元晓华,任职资格自2011年7月31日起;孔萌,任职资格自2011年8月31日起。

  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倪含斌,任职资格自2011年7月31日起;省钱塘江安全应急中心袁和忠,任职资格自2011年3月31日起;省钱塘江安全应急中心马捷、王力维,任职资格自2011年7月31日起。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黄艳艳,任职资格自2011年3月31日起;毛丹红,任职资格自2011年4月30日起;张晴、曾锃,任职资格自2011年5月31日起;康颖,任职资格自2011年6月30日起;徐轶慷、苏敏、章哲恺、周荣刚、汤丽慧、章健、翟守俊、汪宝罗,任职资格自2011年7月31日起;虞鸿,任职资格自2011年9月30日起。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泳、许晓平,任职资格自2011年7月3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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