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业秋季“三项”任务工作
围绕秋翻地、秸秆还田、秋施肥等农业秋季“三项”任务,实施沃土计划,着力培肥地力,提高土地产出能力。今秋全市规划完成秋翻地89万亩(其中:机深翻60.2万亩),秋施肥53万亩,秸秆还田52.3万亩。
6、秋季造林工作
围绕新农村建设庄点绿化、生态景观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开展树台整修、林木补植、树木涂红刷白及修枝抚育等项工作,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今秋全市农村规划整修造林地12750亩,造林2560亩,新植树木40.372万株;补植造林4300亩,补植树木22.6万株,林地管护12.7万亩,树木涂红刷白及修枝抚育231万株。
三、实施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9月26日-9月30日)
1、9月26日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2、各县(市)区要在9月30日前分别召开县、乡(镇)、村级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好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典型示范、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30日-10月20日)
各县(市)区采取项目整合、人机结合、示范带动、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包片、包点、包沟渠等形式,快速建成2个以上的高标准示范区,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工作,掀起建设热潮。
第三阶段:交流促进、巩固提高阶段(10月20日-11月5日)
10月20日左右召开全市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全局。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1月5日-12月底)
结合自治区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竞赛验收评比办法,制定全市验收评比和考核奖励办法,对各县(市)区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评选获奖等次,对成绩优异的县(市)区进行“以奖代补”和表彰奖励。另外,市上将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名额,推荐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参加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评奖。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对今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协力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