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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银党发〔2011〕38号)


  “十一五”期间,我市水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力突破,在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利基础建设、加快节水型社会进程、着力发展民生水利、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干部群众投身水利建设的热情和活力,推进和深化水利事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 “十一五”期间在水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灵武市王有德民兵治沙站等20个先进集体和刘昕等5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励,发扬“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的工作方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务实苦干,为实现银川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银川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3日

银川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名单

  一、先进集体

  1、灵武市王有德民兵治沙站

  2、 武警银川支队永宁县中队

  3、银川市政工程管理处

  4、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银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6、银川市园林场

  7、银川市气象台

  8、银川市水政监察支队

  9、银川市节水办公室

  10、兴庆区通贵乡通北村村委会

  11、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村委会

  12、西夏区镇北堡镇顾家桥村村委会

  13、永宁县水务局

  14、永宁县望洪镇镇政府

  15、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村村委会

  16、贺兰县水务局

  17、贺兰县农发办

  18、贺兰县立岗镇兰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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