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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银政发〔2011〕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区、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有关精神,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攻坚克难,奋力突破,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金凤区人民政府等4个县、区授予“‘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的西夏区人民政府等2个区(市)、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9个单位授予“‘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节能降耗成效突出的企业授予“‘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对为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孟德平等50位同志授予“‘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再立新功。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和更有力的措施,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银川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表彰奖励名单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银川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表彰奖励名单

  一、“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突出贡献奖(4个)

  金凤区人民政府

  永宁县人民政府

  贺兰县人民政府

  兴庆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单位(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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