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防范机制
加快建立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偿和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信贷风险。一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市、各县(市)区担保机构要降低贷款门槛,逐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冲抵担保贷款的呆、坏帐,按担保贷款余额计提风险准备金,在控制担保贷款风险的前提下,针对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来降低贷款风险。二是建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对妇女创业项目运营状况实行贷后检查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和确定项目的风险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妥善研究化解风险。对违反产业政策、改变资金用途的担保贷款申请人要及时中止贷款合同,提前回收担保贷款,并计收利息。对具备偿债能力但恶意欠贷不还者,由放贷金融机构诉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究其民事责任。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逾期且经法律手段追偿仍不能偿还的担保贷款,由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照8:2(即担保基金承担80%,经办银行承担20%)的比例承担。对限额以内,贷款担保基金自身无法承担的代偿损失,市、两县一市财政分别按财政管理体制审核后实行分级弥补。对逾期并代偿后又归还的担保贷款回注担保基金。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10%的经办金融机构,暂停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查明原因,堵塞漏洞,经评估或协商后恢复担保贷款业务。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经办金融机构取消其办理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资格。
六、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县(市)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区市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力做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年初市委、政府下发的目标任务,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要完成各自目标任务的50%,力争2012年上半年全部完成2.8亿元的目标任务。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市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将进行任务验收并通报进展情况。
附:银川市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银川市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