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银党发〔2011〕41号)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投身“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兴庆区大新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杨发明等100名同志分别授予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各族人民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弘扬“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银川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1日
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0个)
兴庆区大新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
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
金凤区良田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锦绣苑社区居委会
西夏区民族宗教局
西夏区教育局
西夏区燕宝社区居委会
灵武市委统战部
灵武市郝家桥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灵武市高庙
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永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党支部
永宁县纳家户清真大寺
贺兰县金贵镇党委和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