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表
填表单位名称: (印章)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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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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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行政强制的条文
|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名称及条、款、项
| 存在的问题
| 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几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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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保留 □修改 □废止 □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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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表》填写说明
1、在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时,有涉及行政强制的,填写此表,每个文件填写一份表格。填报本表的同时,请附送该文件的正式文本复印件。
2、依据:必须逐一填写具体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自治区政府规章及其他文件,按照效力由高到低排列,并要写清涉及的具体条、款、项,如:《***法》第*条第*款第*项;依据是文件的,请同时附送所依据文件的纸质文本或复印件。没有任何依据的,则在该栏中填写“无依据”。
3、存在问题:经审查存在问题的,在该栏中填写以下所列项目的相应数字,存在哪项问题就填写哪个数字,并说明不符合
行政强制法第*条(款项)的规定:①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②扩大规定了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的规定;③超出法律、法规授权扩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范围;④规定的行政强制实施程序不符合
行政强制法的规定;⑤包含
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经审查不存在问题的,在该栏中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