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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奋力推进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有调研、有分析、有价值的建议、提案。为认真做好今年省人大、省政协、市人大、市政协交给政府系统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面广、运转环节多的工作。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政府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落实工作部署,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接受监督、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改善民生、为民服务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措施和手段,作为树立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过程。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统筹安排,“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同时要指定具体办理处室,明确相关责任人积极与交办单位主动沟通对接,使办理工作在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讲究方法,强化措施,密切与代表、委员加强联系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牢固树立依法办理的观念,认真学习和掌握办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依法答复,依法落实。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采取现场办理、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流程,突出办理工作重点,把握重点环节,及时沟通情况,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认真听取和采纳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形成与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所有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前,一定要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待正式答复文件最终形成后,将《征询意见表》分别呈送代表和委员,由其本人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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