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有效发挥
县(市)粮食局作为政府粮食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要保持机构的稳定和相对独立。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核定日常办公、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责的有效履行。
(四)建立市、县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1、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建立标准,结合银川市的现有人口,应建立5000吨应急成品粮储备和650吨应急成品油储备。粮食总体按照大米、面粉6:4的比例储存,确保2011年度内完成,食用植物油需储备一定规模的小包装产品,可在2012年度内完成。应急成品粮油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补贴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半年拨付一次。
2、县(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各县(市)也应根据实际和相关规定建立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补贴纳入县(市)财政预算。应急储备粮油的日常监管,由粮食主管部门负责。
3、应急成品粮油管理。市、县粮食局作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的监管,确保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时“调得动、用得上”。
(五)落实粮食流通安全和产业化发展绩效考核机制
市政府将把县(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重点考核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供求平衡、社会储备粮管理、粮食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应急机制建立、粮价稳定、国有粮食产业化发展以及粮食市场监管等工作内容。今年重点考核建立县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农户科学储粮、粮食订单、“放心粮油店”建设等任务。
(六)全面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永宁县、灵武市政府是区域内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以产权转换为核心,从实际出发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破产等形式加快推进。对历史遗留的“老人”问题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对政策性财务挂账继续执行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的贴息政策,对附营业务挂账继续实行由农业发展银行贴息的政策,对欠付农业发展银行借款和表外欠息,申请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政策核销一部分、处置企业资产变现化解一部分,企业往来账款要分清责任分别处理。总之,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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