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两节”期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扎实做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保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和受灾地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发放到位;认真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劳动纠纷、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严明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案件。对元旦、春节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廉洁过节的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廉洁过节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