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要及时和相关气象台站取得联系,获取相关作业指挥信息。各工作站要严格执行作业值、守班制度,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作业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守班。
⒋进一步加强恩施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的运用和推广工作,依托气象业务通信网络,综合利用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各类探测信息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加强为水库电站实施人工增雨的研究,努力探索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新途径。
三、安全作业及管理
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使用的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必须年审合格,严禁使用未经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和无证人员上岗。
⒉加强弹药管理,坚持出、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超过保存期以及多裂破损和未经州人影办批准私自向其他单位购买的人雨弹、火箭弹。
⒊各固定防雹增雨工作站和流动应急作业分队每次防雹增雨作业,都应按有关空域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
⒋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办。作业期间认真做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时间安排
⒈第一季度。根据空域管理的规定,向武汉、长沙、重庆等地空管部门申报本州2012年固定作业工作站;组织采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弹药和物资;适时开展常规人工增雨作业和森林防火等应急作业;做好人影信息系统资料的采集、汇总并及时上报。
⒉第二季度。4月中旬前组织各县市人影作业人员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州人影办组织专家对各县市的培训予以指导;做好作业装备进入工作站前的检修和保养,作业装备于4月底前必须进入工作站;适时开展常规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和烟叶防雹等应急作业;5月底前对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做好人影信息系统资料的采集、汇总并及时上报。
⒊第三季度。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常规防雹、增雨作业和烟叶防雹等应急作业;组织开展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检查;做好人影信息系统资料的采集、汇总并及时上报。
⒋第四季度。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常规防雹、增雨作业和森林防火等应急作业;做好人影信息系统资料的采集、汇总并及时上报;10月到11月,对全州作业装备进行年审;年度总结、考核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