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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全局系统参加“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全局系统参加“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和市委农工委开展“天津精神”提炼总结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好全局系统开展“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提炼、总结和弘扬“天津精神”。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努力在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上形成最大共识,使提炼总结的过程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成为宣传展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特别是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的过程,成为引导干部群众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引导干部群众热爱天津、建设天津、发展天津的过程,进一步坚定共建美好家园的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
  二、工作步骤
  按照市委和市委农工委的总体安排,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28日-12月10日):讨论提炼阶段
  1.组织开展“天津精神大讨论”。各支部书记要组织干部职工回顾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奋斗历程,特别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成就,总结发展经验,研讨新时期干部职工共同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紧密联系农业系统工作特点,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围绕开展“天津精神”展开讨论,并搞好总结和提炼工作。
  2.组织参加“天津精神大家谈”。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公开征集“天津精神”表述语。设立专用信箱,广泛组织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等形式参与征集活动。邮寄地址:和平区湖北路14号,天津市文明办,邮编300042;电子邮箱:TianJinJingShenTL@126.com。
  第二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评选确定阶段。
  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主要媒体将公开发布候选表述语,广泛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单位的理论宣传骨干积极通过邮寄选票、网络投票、电话投票、手机短信等形式参与评选。
  第三阶段(12月下旬开始):宣传弘扬阶段。
  组织好“天津精神”宣传弘扬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天津精神读本》。充分发挥基层宣讲员作用,开展“天津精神”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阵地宣传“天津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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