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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统办字〔2009〕40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举行。为做好今年的考试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09〕1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由省统计局编印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手册》,明确规定了考试各环节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是组织考试的工作标准和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选定考场、设置试室和配置考试工作人员,确保考试规范、有序地进行。
  考试前,各地要组织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考试期间,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究各种失职、违纪行为。
  考试期间,省局将派出巡视组到各地巡考;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领导要带队巡查所辖县区考场,检查、落实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县区统计局领导要自始至终坐镇考场,组织实施考试。
  二、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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