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推进科技创新,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建立产学研、农科教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强化激励机制,扩大院所在绩效工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制度,建立定向委托与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的立项机制。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把应用和推广成效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创新科技交流合作机制,加大省部共商、省部共建和省院、市厅会商力度,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建立农业生产气候灾变、农业污染与农业生产安全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加快棉花转基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小麦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步伐,积极创建粮食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小麦、玉米和食用植物油深加工、花卉、生物药肥、高端食用菌等涉农领域争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省级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支持许昌、南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新建3至5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强地市级涉农科研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积极推进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大中国气象局和河南省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建设力度,争取建立国家中部人工影响天气跨区联合作业指挥中心和基地,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业科研试验用地上给予支持。
(五)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珍稀品种保存和地方品种标准样品保藏体系,创新育种方法和技术,实施动植物良种工程,加强育种制种基地建设,推进高科技生物技术育种园区和农作物种子南繁科技园区建设。实施育繁推一体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支持重大育种科研项目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推广和售后服务。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骨干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组建种业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快推进粮棉油生产大县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加快小麦、玉米、水稻等超高产新品种选育,加大生猪、肉牛、奶牛等畜禽良种繁育、引进和推广力度,选育花生、棉花等大宗特色农作物及优质高产木本粮油新品种,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粮食、油料等品种的种业中心。探索开展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优化种业发展环境。加强种子收购、加工、包装和储运全过程质量监管技术的研发推广,确保种子质量和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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