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
3.发展老年保健事业。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社区专职服务人员和具备专业知识志愿者作用,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加强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早期筛查管理。
(三)老年家庭建设。
1.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倡导社会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城市通过廉租住房优先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要优先收养城市 “三无”老人。农村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无房或居住危房,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救助或按“五保”集中供养。
2.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探索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贫困家庭失能、高龄、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制度,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3.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加强尊老敬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加强敬老宣传,弘扬敬老风尚,广泛开展各类敬老孝亲家庭评比活动,努力建设老年温馨家庭。
(四)老龄服务。
1.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覆盖县 (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 (村)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保健、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