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12)

  第一条 房屋情况
  该房屋销售许可证号:                    
  房屋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房屋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日至       日止。
  第二条 房屋价款
  房屋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
  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第三条 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