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本市中小学校教室及黑板照明标准化改造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2〕1号)
各区县教委、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肥胖及视力低下防控工作的意见》(京教体美〔2011〕13号)精神,彻底改善全市中小学校教室和黑板照明条件,市教委决定下拨专项资金,进行教室和黑板照明标准化改造。为确保政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改造工程按时优质完成,现就教室及黑板照明标准化改造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搞好科学筹划,确保所有中小学校教室及黑板照明达到国家标准
中小学生视力低下问题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年来,各区县教育和卫生部门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北京市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公报》显示:本市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60.2%,其中,小学生为43.50%,初中生为71.89%,高中生为81.89%。虽然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的增长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还在继续上升,并出现低龄化趋势。2011年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根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学校建筑设计标准GB50099-2011》提出的卫生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进行了卫生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中小学校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合格率为60.3%,黑板平均照度合格率仅为22.9%,形势不容乐观。
各级领导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生视力低下影响着青少年的体质与健康,关系到我国未来的国民素质和综合国力,必须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基础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各区县教育、卫生部门及中小学校要聚焦聚力,加强领导,科学筹划,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确保2012年秋季开学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教室及黑板照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今后对教室的新建、改扩建或修缮过程中,按照《学校建筑设计标准GB50099-2011》对教室及黑板照明进行设计和安装,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标准化改造工程达到规范标准
(一)市、区两级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确保教室照明改造工作的实效性,为学校师生提供健康、合格的用眼卫生环境。总的原则是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