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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1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仓储管理和收购资格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代储企业及实际存储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

  二、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12年3月25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年度例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式进行,即按照前期准备、企业自查、市级复查、国家抽查和汇总报告5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查是检查工作的基础环节,各区县粮食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督促辖区内、系统内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依照“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严格复查。国家有关部门将在复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抽查。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法详见市粮食局政府网站(www.tjlsj.gov.cn),相关表格可由此下载。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2012年天津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我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协调落实检查经费,并适时组织召开我市粮食库存检查动员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库存检查工作,对相关单位和检查人员进行动员,对实物、账务、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粮食库存调查等检查项目和环节进行培训,以夯实我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基础。

  3月25日前,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部门,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制定本系统、本辖区内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人员培训、配备检查设备和印制工作底稿等准备工作。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天津各直属企业按照分公司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部门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按照粮权所属做好分解登统工作,于4月1日前将分解登统表报送市粮食局综合处。中储粮北京分公司配合做好在我市的中央储备粮等中央事权粮食的分解登统工作。市粮食局据此进行分解登统作为我市粮食库存检查依据,并抄送国家粮食局备案,同时落实好跨省储存粮食的委托检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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