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成立深圳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
(深文体旅〔2012〕136号)
各区旅游主管部门、市旅游协会、各旅游景区:
根据省旅游局粤旅办《关于调整广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2011】169号的要求,依据国家旅游局《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成立我市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景区评定委员会组织框架
主 任:陈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岳川江副局长(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吴斯远(华侨城控股集团副总裁、深圳市旅游协会会长)
秘书长: 陈标(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旅游推广促进处处长)
委 员:张译友(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旅游推广促进处副处长)
廖惠英(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黄毓琼(深圳市罗湖区经济促进局局长)
饶丽娟(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程劲松(深圳市盐田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王光裕(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副调研员)
李 谦(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蔡晓冬(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副局长)
舒 媛(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副调研员)
董喜生(深圳市旅游协会景区分会会长/东部华侨城执行董事)
王 刚(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
李广明(暨大深圳旅游学院常务副院长 副教授)
石 强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教授 )
市景区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景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体旅游局旅游推广促进处,组成如下:
主 任:陈标(兼)
成 员:张译友、马雪瑜、陈民力
专家组成员:董喜生、王刚、李广明、章牧、石强、刘国强、宋丁。
市级检查员:由市景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各区旅游管理科负责人和景区等级评定专办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