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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阳光情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阳光情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2〕15号)


北京市阳光情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法定代表人由王春玲变更为王群会,校长由张永啟变更为王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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