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启动实施“4321”工程,即:进一步发展完善覆盖全区乡村的农资经营服务、日用消费品经营、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现代经营网络”;搭建农民专业合作、农村社区、行业协会“三大服务平台”;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和自我发展“两大能力”;组建培育一个大型社属企业集团。到2015年,入社入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业务社、行业协会)农户达到36万户,占全区农民总户数的40%以上;全系统年销售总额达到100亿元,年实现利润1亿元。
三、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一)突出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适应我区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打造外销平台,强化产销对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宁夏特色农产品市场份额。支持供销合作社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新建、改造、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集运输、仓储、保鲜、配送、信息、交易等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挖掘发展潜力,全面提升经营效益。2015年前,建成大型物流园区1家、农产品果蔬产地预冷库50座。围绕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推行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构建上联超市、中联市场、下联农户的农产品购销网络。大力发展“农超对接”,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购销关系,组织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社区便利店,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二)加快完善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优势,整合壮大现有农资企业,力争2015年培育几家统一采购、连锁配送的大型农资龙头企业,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家辐射县域的农资配送中心,发展一批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形成覆盖全区农村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开展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商业及救灾储备任务。
(三)大力健全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社合作社系统改造整合现有经营网店,联合有条件的连锁企业和物流公司,组建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加强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农村零售便利店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质优价廉、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力争2015年,发展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和配送中心50家、中心超市300家。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