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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12〕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11〕22号)、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1〕64号)精神,进一步营造勤政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现就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政务服务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办事流程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服务中心发展不平衡,职能定位不明确,事项进驻不彻底,人进事不进,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制度空转”现象比较严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坚持服务为先、满意为本,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着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行政审批、为民服务、政务公开和预防腐败的综合平台,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西部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程序最简、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省区之一,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社会效益。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立健全服务和监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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