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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分类指导,针对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创制适合不同对象、不同需要的普法教材、学习课件、音像资料、公益广告等,通过在线学习、巡回宣讲、知识竞赛、考试测评、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各方面积极参与统计法的宣传学习。结合人口普查和R&D资源清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2010年是“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省统计局将结合国家统计局和省普法办的要求下发全省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各地统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工作。省统计局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三、全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全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是今年统计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级统计部门要从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履行好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不执法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的观念,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一定的办案数量,坚决消灭执法空白;要明确执法重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法的重点地区、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查处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突出问题。
  (二)国家统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省统计局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省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这项工作是今年统计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检查取得切实的成效。省统计局将视各地执法检查开展的情况及时跟进、指导和督查;省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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