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配合国家做好《
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规章的修订工作。今年,国务院将制定《
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法条例》,国家统计局将研究修订《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违法案件通告制度》、《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收集各方意见,积极动员广大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士、社会公众为法规规章的修订建言献策。
(三)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统计部门要根据新《
统计法》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抓紧做好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修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收集报送流程、强化统计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优化统计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适应全省统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广泛深入开展
统计法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
(一)各级统计部门要把新《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
《处分规定》),以及配套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认真研究,制定计划,将其纳入本地区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将新《
统计法》和
《处分规定》的学习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列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列入本单位、本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列入本单位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