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统办字〔2010〕2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统计法制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省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依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省局制定了《2010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0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是新《
统计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以新《统计法》正式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全省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年”和“统计优质服务年”的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切实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启动《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制度
(一)《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是今年我省统计法制的重点工作之一。《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已被列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完成的立法规划项目。今年,省统计局将加强与省人大法律委员会、省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加快推进《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立项、调研、起草等修订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认真研究统计工作和地方统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总结和探索具有广东特色又有利于加快我省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为《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提供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