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的食品和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农林部门加强对禽畜饲养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应当对餐厨废弃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违法行为。
发改、公安、财政、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违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或者举报人保密。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处理,并在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八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和具有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环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在进行相关年审或执法检查时,要对收运服务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餐厨废弃物有偿服务费。餐厨废弃物有偿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择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协议,约定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履约保证等内容。
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专业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