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燃煤锅炉脱硫。
为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十二五”将燃煤锅炉作为二氧化硫减排重点之一,加快结构升级,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按照“十二五”期间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减排要求,计划对一批规模为10蒸吨的燃煤锅炉采取双碱法进行脱硫,预计2015年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削减量为1718.5吨。
(4)淘汰落后产能。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对建材、化工等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升级,对部分砖瓦企业和化工企业等实施关停,“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削减量为880吨。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二氧化硫削减总量为27128.4吨。
4.2.2 氮氧化物污染减排
(1)电力行业。
“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通过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加强已投运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来实现减排。采取低氮燃烧改造项目,低氮燃烧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20%以上,烟气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左右,预计“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削减量为4532吨。
(2)建材行业。
加强对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水泥窑的现状和特性,推进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十二五”期间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减排要求,我市将新建一批干法转窑脱硝治理设施,采取SCR、SNCR、低氮燃烧等技术手段,使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预计“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削减量超过8040吨。
(3)机动车。
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新车注册与全国同步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全省同步使用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1年要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2011年开始,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快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的机动车,逐步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柴油机动车,促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的提前报废。预计“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削减量约为500吨。
(4)淘汰落后产能。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对建材、水泥、化工等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对部分砖瓦企业和化工企业等实施关停,“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削减量为1901吨。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氮氧化物削减总量为14973吨。
“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预测表(未含农业)
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吨)
| 氨氮(吨)
| 二氧化硫(吨)
| 氮氧化物(吨)
|
项目
| 工业
| 生活
| 工业
| 生活
| 电力
| 非电力
| 电力
| 交通
| 水泥
| 其他
|
削减量
| 2460.8
| 10323.6
| 185.6
| 984
| 9068.3
| 18298.5
| 4532
| 500
| 8040
| 1901
|
合 计
| 12784.4
| 1169.6
| 27366.8
| 14973
|
5 重点工程和投资
5.1 水污染物减排工程和投资
“十二五”期间,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包括工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中水回用项目等(具体项目见附件1、2、3)。
从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方面估算“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项目新增投资,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5亿元,完善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约5亿元。
5.2 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和投资
“十二五”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包括火电机组脱硫项目,热电厂脱硫项目,冶金、建材等非电重点行业脱硫项目,火电机组脱硝项目,水泥行业脱硝项目,机动车尾气治理项目等(具体项目见附件4、5)。
“十二五”期间,我市部分火电机组将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根据电力行业减排投资费用表,预计老机组SCR烟气脱硝改造需投资3亿元,“十二五”期间运行费用约需2亿元。此外,巨化集团公司、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部分机组“十二五”期间脱硫建设需投资约2亿元,“十二五”期间运行费用约需2亿元。
“十二五”期间,预计大气污染物减排总投资约9亿元。
6 可达性分析
6.1 水污染物减排分析
(1)工业和生活减排。
根据“十二五”期间主要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及减排重点措施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可削减10.0%,工业和生活氨氮可削减12.9%。
(2)农业源减排。
由于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中,关于农业源污染统计规则有所改变,因此2010年农业源基数显著增大,给我市减排带来较大的难度,要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我市将在畜禽污染整治先建先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通过适度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对全市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治理、所有新建畜禽养殖场进行全过程治理、新增散养畜禽进养殖小区、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深入挖掘减排潜力。
6.2 大气污染物减排分析
根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基数和“十二五”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及减排重点措施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可削减14.7%,氮氧化物可削减12.0%。
在预测的增量基本可控和减量较为乐观的情况下,四项指标可基本完成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分析表
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吨)
| 氨氮(吨)
| 二氧化硫(吨)
| 氮氧化物(吨)
|
项目
| 工业
| 生活
| 工业和生活合计
| 工业
| 生活
| 工业和生活合计
| 电力
| 非电力
| 合计
| 电力
| 交通
| 水泥
| 其他
| 合计
|
“十二五”期间新增量
| 7994
| 2016
| 10010
| 488
| 236.9
| 724.9
| 2244
| 18240
| 20484
| 1720
| 3605
| 0
| 4375
| 9700
|
“十二五”期间削减量
| 2461
| 10323
| 12784
| 185.6
| 984
| 1169.6
| 9068.3
| 19098.5
| 28166.8
| 4532
| 500
| 8040
| 1901
| 14973
|
2010年排放量
| 13813.97
| 13928.4
| 27742.45
| 918.6
| 2531
| 3448.6
| 50879.8
| 43630.9
|
削减目标
| 9.9%
| 12.8%
| 15.0%
| 12.0%
|
预计削减
比例
| 10.0%
| 12.9%
| 15.1%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