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
(衢政发[201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衢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基本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规划目标和指标
1.5 规划年限与排放基数
2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现状评估
2.1 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2.2 主要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2.3 减排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2.4 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3 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3.1 基准年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3.2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参数预测
3.3 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3.4 氨氮新增量预测
3.5 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3.6 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4 “十二五”总量减排重点领域
4.1 水污染物减排重点领域
4.2 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领域
5 重点工程和投资
5.1 水污染物减排工程和投资
5.2 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和投资
6 可达性分析
6.1 水污染物减排分析
6.2 大气污染物减排分析
7 保障措施
7.1 落实减排目标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7.2 加强环保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管理
7.3 完善减排经济政策,激励企业减排
7.4 拓宽环保融资渠道,加大减排投入
7.5 强化环保科技支撑,提高治污能力
7.6 深化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附件:
1.“十二五”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表
2.“十二五”工业治理水污染物项目表
3.“十二五”工业水污染物结构调整项目表
4.“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表
5.“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项目表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衢州市“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1.2 基本原则
(1)统筹衔接。规划编制服从于国家及省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规划目标与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2)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
(3)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规划编制切实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1.3 编制依据
(1)《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
(3)《关于做好“十二五”减排规划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0〕136号);
(4)《关于通报“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浙环函〔2011〕97号);
(5)《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衢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7)衢州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相关数据;
(8)其他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1.4 规划目标和指标
1.4.1 规划指标
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1.4.2 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为浙江省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即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0.2%(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9.9%)、13.0%(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8%)、15.0%和12.0%。
1.5 规划年限与排放基数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后的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数。
2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现状评估
2.1 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通报2010年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结果的函》(浙减排办函〔2011〕8号)通报的数据,我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902吨,比2009年下降4.1%,比2005年下降16.06%,超额完成年度削减3.1%和“十一五”削减15.1%的目标,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的106.4%;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228吨,比2009年下降4.85%,比2005年下降18.44%,超额完成年度削减3.0%和“十一五”削减15%的目标,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122.9%。
2.2 主要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1)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力。“十一五”期间,全市通过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淘汰水泥机立窑66条,拆除粘土砖瓦窑94座,关停小石灰窑349孔,关停灰钙棚604个,关停搬迁沈家化工园区全部49家化工企业,关停常山化工园区化工生产线36条,1万吨/年以下产能的废纸造纸企业全部关停,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隔膜烧碱装置等一批重污染生产线或装置相继关停。自2005年以来,全市累计关停淘汰落后和污染严重的造纸、味精、化工、电镀、冶炼、炼油、灰钙、活性炭企业近千家。通过以上结构调整,全市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万余吨。
(2)着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所有县城均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相应的管网配套工程逐年有序推进。衢州市污水处理厂实现满负荷运行,同时完成了二期新增5万吨/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衢州市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1万吨/日项目和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4万吨/日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相继建成投运。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乡镇、村延伸,中心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站,建成100多座村级污水处理站;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着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达标率。抓好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淘汰集中供热地区的小锅炉,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和龙游工业园区全部实现了集中供热。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全市环保基础设施总投资超过10亿元。
(3)大力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对金龙纸业、云丰纸业、江山虎霸集团、富华制革、双熊猫纸业等一大批废水重点排放企业实施深化治理,对巨化集团公司和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实施深化治理。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实施工业废水减排项目200余个,实施工业废气减排项目160余个。通过工业污染治理,全市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万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万余吨。